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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產(chǎn)廣告賣點多好還是少好?
作者:佚名 時間:01-10-23 字體:[大] [中] [小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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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產(chǎn)的廣告賣點是多些好還是少些好這一問題,一直是業(yè)內(nèi)人士爭論的話題。有些人認為多些好,理由是房地產(chǎn)商品是屬于高價值耐用性的不動產(chǎn),其使用期限長,涉及金額大,購買者在作出購房決定前定會慎之又慎,反復考慮清楚后才會形成購買決定,這就決定了房地產(chǎn)廣告必須把項目的位置、價格、付款方式、物業(yè)特點、發(fā)展商售賣地點和時間等信息全部交待清楚。
而持相反觀點者則認為:廣告不能將廣告主的全部愿意不分主次,原原本本,無一疏漏的表現(xiàn)出來。廣告內(nèi)容龐雜,給人的感覺只能是雜亂無章,不得要領(lǐng),這樣往往會造成什么都說而實際上卻等于什么也沒說。由于廣告對人的刺激多屬于短時記憶,只有賣點數(shù)量少,內(nèi)容短小,才能使人們有可能在短時間內(nèi)注意并記住,引發(fā)一系列的心理過程,最終導致購買行為。
另一種持折中態(tài)度者則認為:賣點過多令人生厭,記不住,過少又會導致不能為消費者提供足夠的產(chǎn)品信息,而妨礙了消費者的購買決策速度和購買愿意,所以賣點的數(shù)據(jù)不宜過多也不宜過少,應適中為宜。
筆者認為,以上觀點有對的一面也有不對的一面,即不完全正確,也不完全是錯。廣告賣點的多少并不能由產(chǎn)品或消費者單方面或兩方面去決定,而應考慮眾多的因素,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,因時因地因事制宜。具體來說,確定廣告賣點的數(shù)量,應考慮以下因素:
1、媒體因素。視聽媒體,如電臺、電視,一般廣告費用昂貴,廣告時間短,信息容量小,賣點就不宜過多。印刷媒體,如報紙、雜志、單張、說明書等信息容量大,可反復閱讀,賣點可多一些。特別是索取式(即由消費者主動索取的)說明書,由于一般能主動地去索取者都會想全面地了解該樓盤,賣點應周全細密,疏而不漏為佳。
2、主賣點影響力的大小。主賣點是指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賣點中最為重要的賣點。主賣點的影響力是指主賣點對消費者的心理所產(chǎn)生的影響力。如果主賣點對消費者的影響力非常大,則其它輔助性賣點(或稱次賣點)則可相應地減少到最少的限度。主賣點的影響力的大小主要取決于它的需求度和可信度的大小,一個主賣點的需求度和可信度越大,主賣點的影響力就越大,反之則越小。主賣點的影響力越大,次賣點就要或必須要減少,否則就會因次賣點過多而影響了主賣點的傳播效果,削弱了它的影響力。同時,我們也極有可能會遇到這樣一種情況:本來,主賣點的影響力可以很大,但由于模糊不清,過于朦朧,而影響了效果,這時就要將它加以“放大”,使其清晰化。如順德碧桂園在剛提出“給您一個五星級的家”的主賣點時,對學校的設(shè)施的先進性、會所的高貴性等子賣點(是指為說明某一賣點的下一層賣點)粗略帶過,效果并不十分理想,后來在改進廣告時對這些子賣點進行了更為細致的描寫,使“一個五星級的家”的豐滿形象躍然眼前,令人怦然心動。
3、報紙廣告?zhèn)鞑シ绞。房地產(chǎn)報紙廣告的傳播方式常有系列式和一版式這兩種方式。所謂系列式是指將所要傳播的廣告內(nèi)容先集中起來,然后像切蛋糕一樣,把它切成多份,每次傳播一份,進行有計劃、連續(xù)性地傳播;而一版式,則無需切成多份,僅將所要傳播的廣告內(nèi)容集中在一個版面,有計劃地反復傳播。一般來說,系列式廣告由于可容納更多的信息量,總的賣點數(shù)量可比一版式的多些,而一版式的則應盡量少些、精簡些。
4、地域性因素。在廣東一帶,大凡有能力購買商品房的多是有一定事業(yè)基礎(chǔ)的從商人士、白領(lǐng)人士,他們工作繁忙,生活節(jié)奏快,處事較果斷,不喜歡拖泥帶水。他們一般無暇顧及一些內(nèi)容繁雜的廣告,故在廣東做廣告能簡則簡,否則可能看都沒人看。但到了上海一帶就不同了。上海人做事大多較精細,有人說上海人處事有點像德國人,凡事都要考慮得相當周密才作出行動。故在上海,廣告要做得細密些,賣點不妨多些,哪怕繁瑣一點也不要緊,房地產(chǎn)這類“大件”類商品更應如此。